根据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发展需要,现向全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教师177名,其中:使用事业编制教师岗位50名,编外聘用教师岗位127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2015年下半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使用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年内无失信行为或失信行为累计分值未达到相应分值,符合《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要求;
3.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在职在编教师或2014年、2015年广西籍优秀毕业生,南宁市所属六县在职在编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方向)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具备教职人员的基本素质,能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强,言谈举止文明、高雅,能为人师表。愿意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能够胜任主管部门和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至2015年6月30日),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毕业,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等)。采取组织考核方式从南宁市以外调入的在职在编教师,须同时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三个条件,专业技术水平评鉴良好及以上等次;从南宁市六城区和南宁高新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调入的在职教师,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国民系列函授本科;2014年、2015年广西籍优秀毕业生须具有相应专业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校级优秀毕业生,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硕士研究生须具有相应专业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招聘人员需符合南宁市事业单位组织考核聘用人员的相关条件。
7.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编外聘用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年内无失信行为或失信行为累计分值未达到相应分值,符合《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要求;
2.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方向)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具备教职人员的基本素质,能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强,言谈举止文明、高雅,能为人师表。愿意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能够胜任主管部门和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至2015年6月30日),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等)。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
5.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2015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报名人员情况表》电子版,据实填写后发送到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jkqjszp@163.com。报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提交不成功。报名结束后5日内,我局通过电子邮件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到应聘人员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0771-4518838
四、其他
(一)在职在编人员人事调动手续办理以南宁市机构编制、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审批为准。
(二)在职在编聘用人选的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选须在本辖区服务满5年。
(三)编外聘用教师按经开区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相关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附件:
1.2015年下半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15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报名要求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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