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山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4号)和《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州办发〔2005〕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我县教育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教师122名,乡镇卫生院拟公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管理,统一阅卷评分。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2014年7月4日之前户口在湘西自治州内或者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口在湘西自治州内;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6日至1996年7月16日期间出生),我县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以教育局在网上公示为准)的现任代课教师报考教师岗位的年龄男放宽到45周岁以下,女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六)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011年以来考入我县的特岗教师、2014年报考我县特岗教师面试后且经参加省特岗教师招聘体检合格人员均不能参加本次教师招聘。
三、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
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2014年龙山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湘西自治州教育网、湘西自治州卫生网、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山教育网站、龙山卫生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龙山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世纪广场背后)
3、报名方式及要求: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所有报名材料实行一次性办理,补交一律不予受理,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④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⑤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须在体检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社局批准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招聘对象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招聘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核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龙山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世纪广场背后)
(四)考试
笔试:教师笔试内容为本学科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报考小学教师以小学教材内容为主,报考初中教师以初中教材内容为主,报考职业中学教师以职业中学本学科教材内容为主),笔试科目为一科,总分100分。卫生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为一科,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4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若如有自愿放弃和考核不合格者,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
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者一经聘用,教师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卫生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本招聘方案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43-6230186(县人社局)
0743-6236459(县教育局)
0743-6260031(县卫生局)
监督电话:0743-6222288(县纪委)
附件1:2014年龙山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rar
龙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