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龙华门户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龙华门户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龙华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优先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察人选名单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布后,将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招考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小组视具体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龙华门户网站公布。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我区各中小学任教,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依次递补。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5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和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五、聘用待遇
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二)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三)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龙华区门户网站(http://www.hklhq.gov.cn/)上公布及短信通知,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监督电话:
龙华区监察局66567786
龙华区人社局66568060
龙华区教育局66568633(纪检科)
七、本方案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2:2015年海口市龙华区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
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