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下表)
用 人 单 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120人) |
报 考 条 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资格 |
年龄 | ||||||
城区幼儿园 |
全额事业 |
幼儿园教师 |
101 |
10 |
幼儿教育类 |
专科及以上 |
幼儿教师资格 |
30周岁以下 |
选岗范围:县直机关幼儿园、龙城镇所属幼儿园各5名 |
其他乡镇所属幼儿园 |
全额事业 |
幼儿园教师 |
102 |
20 |
幼儿教育类 |
专科及以上 |
幼儿教师资格 |
30周岁以下 |
选岗范围:丁里镇、孙圩孜乡、王寨镇、祖楼镇所属幼儿园各5名。 |
幼儿园教师 |
103 |
20 |
幼儿教育类 |
专科及以上 |
幼儿教师资格 |
30周岁以下 |
选岗范围:圣泉乡、杨楼镇、刘套镇、马井镇所属幼儿园各5名。 | ||
幼儿园教师 |
104 |
15 |
幼儿教育类 |
专科及以上 |
幼儿教师资格 |
30周岁以下 |
选岗范围:杜楼镇、大屯镇、赵庄镇所属幼儿园各5名。 | ||
幼儿园教师 |
105 |
20 |
幼儿教育类 |
专科及以上 |
幼儿教师资格 |
30周岁以下 |
选岗范围:白土镇、官桥镇、庄里乡、永固镇所属幼儿园各5名。 | ||
幼儿园教师 |
106 |
20 |
幼儿教育类 |
专科及以上 |
幼儿教师资格 |
30周岁以下 |
选岗范围:黄口镇、闫集镇、新庄镇、酒店乡所属幼儿园各5名。 | ||
幼儿园教师 |
107 |
15 |
幼儿教育类 |
专科及以上 |
幼儿教师资格 |
30周岁以下 |
选岗范围:张庄寨镇、青龙镇、石林乡所属幼儿园各5名。 |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13日。
2、报名地点:萧县人社局会议室(县政府四楼原县人事局会议室)。
3、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教育局抽专人共同组织。
4、报名时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经审查同意后填写《萧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属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属已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每人缴纳笔试费90元。凭笔试费发票和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30日-7月3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5、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6日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