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2015年事业招聘教育类G岗位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面试考生须于2015年6月28日上午6:50前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莱州市实验小学(府前街,武装部对面)相应候考室报到,证件不齐或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形式和内容
(一)普通高中、镇街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按简章规定,采用讲课测试的方式,使用2014-2015学年度莱州市本地学校相应学科教材。具体讲课测试题目由考官现场命制。
(二)幼儿教师岗位
主要测试声乐、舞蹈、键盘、普通话、绘画五项基本技能。
1、声乐。自备演唱一首或一段健康向上的成人歌曲,不允许伴奏。限时2分钟。
2、舞蹈。自备表演一段舞蹈,选择健康向上的体裁,不允许表演摇滚类现代舞,伴奏形式不限,伴奏设备自备。限时2分钟。
3、键盘。自备演奏一首或一段钢琴乐曲。限时2分钟。
4、普通话。考生朗读现场指定短文。限时1分钟。
5、绘画。考生根据现场命题创作绘画,使用水彩笔(自备)、统一绘画用纸,不准携带参考资料。限时30分钟。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生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违者将视情况予以警告、取消面试资格、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等。
(二)考生集合后,实行封闭管理,携带的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随身携带物品放到指定位置。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根据抽签结果,面试考生佩戴面试顺序牌进行面试,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籍贯等任何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除幼儿教师要求自备伴奏设备、水彩笔等必备教具外,其他教师岗位使用现场提供的统一教材,在备课室、考场不准使用自备教具、教材、教案及参考书等,不准使用多媒体,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除幼儿教师外的其他教师岗位,备课时间20分钟,讲课测试时间10分钟。
(六)备课室统一准备草稿纸、中性笔。考生进入备课室后,按照规定题目备课,不准在提供的教材上书写。面试结束考生获知成绩后,迅速离开考点。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