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三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各学校教职工缺编情况确定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2);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行政、事业编制在编人员和在职特岗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定向委培生需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八)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高校学生;3.2014年11月31日之前已被正式聘用为海南省农村特岗教师或海南省其他市县编制内教师,未办理报到上岗手续也未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公职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12月21日至12月27日止;
地点:市教育局(三亚市河东路60号)。
2.报名提供材料
(1)应聘者分类填写《三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行政、事业编制在职人员需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2)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非师范类毕业生笔试、试讲和普通话考试均合格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上三项考试的合格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办理机构的证明材料;
(6)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备齐所有报名材料后直接到市教育局报名。工作人员依据本次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二)资格审查和准考证打印
1.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不予报名,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
2.12月29日,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和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减少该学科岗位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笔试。
3.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将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在准考证上要求填写的各项内容内,用A4纸张打印,并在规定的照片粘贴区域内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应与报名表所粘贴的照片一致)。如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检查发现准考证上考生个人信息填写不准确或粘贴的照片不是考生本人,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综合成绩。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2小时。
(3)内容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保教相关知识。
(4)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以及考点公布。
2.面试
(1)人员确定
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具体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面试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不足上述比例,则按实有笔试合格考生确定等候递补面试人员。
(2)时间
面试的时间为2015年1月17日。
(3)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道德修养、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4)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不少于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考官打分的平均分(即:考生的面试得分=其余考官的打分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5)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成绩公示
统分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和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成绩排名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笔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5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试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则视为放弃聘用和递补资格。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六)岗位选择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由纪检员负责监督。岗位选择按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由下一名等候递补对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