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15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2013年我县计划招聘红毛、上安两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15名教师,但实际招聘到6名。由于招聘名额不足,两所幼儿园很难正常开展保教保学工作。为充实红毛、上安两所幼儿园教师,经县政府同意,2015年我县再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红毛、上安两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9名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琼中县红毛中心幼儿园教师3名,上安中心幼儿园教师6名。(具体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国家计划统招的应往届中等师范幼师专业毕业生和中等以上(含中等)师范院校或非师范艺术类音乐、舞蹈专业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或思想政治素质差,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身体不健康,有传染病者;
3、我县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办法和时间
(一)报名方法
1、报名及相关信息: 2015年2 月 16 日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琼中县人民政府网站、琼中县教育局网站、琼中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 2 月 26 日-2015年 3 月 31 日。
报名地点:海南省琼中县教育局人事岗(邮编:572900)
联系电话:0898-86222401 31827788
联系人:王东辉、王觉
3、应聘人员须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岗位设置等情况,并说明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安排。报名相关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琼中县教育局(可现场提交材料原件或邮寄相关材料报名,邮寄材料报名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3:1,则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应聘人员要对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初审:
①《2015年琼中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及有效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等有效材料复印件;③由毕业学校或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④获得奖励荣誉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复印件;⑤凡现场报名的须当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审查、邮寄材料报名的另行通知提交报名原件审查。⑥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
2、由琼中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并经琼中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琼中县人民政府网站、琼中县教育局网站、琼中县电视台进行公告。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于2015年4月7日至 15 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考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3)笔试成绩公示
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成绩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公示,笔试结束后10天公示,应聘者可登陆琼中县人民政府网站、琼中县教育局网站查询。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面试入围分数线,最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琼中县政府网站和琼中县电视台、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预录人员名单将在琼中县政府网站、琼中县电视台、县教育局网站对社会公示7天。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人选由琼中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若出现总分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排名;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琼中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预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以录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拟聘用人员中出现总成绩同分者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拟聘用者名单在琼中县政府网站、琼中县电视台公示、琼中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一律不予聘用。
3、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岗位,报经县政府审批后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招聘工作结束后,若发现应聘者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能参加我县此类考试。
五 、相关政策
(一)聘用的幼儿园教师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并按月统一发放,其它福利按规定纳入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当地教师应有的保障待遇。
(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有重大违纪行为者解除聘用。
六、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由吴立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七、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5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