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年春季,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只针对包头市户籍的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或转专业认定申请者请于每年秋季认定)。根据内蒙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5〕13号)要求,2015年春季,我市将继续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的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春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7日—5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
(本次网报期间,5月1日—5月3日、5月9日—5月10日,网站不开放);
2.现场确认时间:5月19、20、21日;
3.证书颁发时间:7月6日—7月8日。
二、报名须知
1.具有包头市户籍的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均可在包头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2.凡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请在包头市教育局申请(网报时确认地点选择包头市教育局)。
3.凡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可就近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各旗县区教育局申请(网报时确认地点选择各旗县区教育局)。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3.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确认点现场办理。
4.请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其中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盖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使用申请人信息填写页面按钮(信息提交后,此按钮方可在页面左侧出现)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可使用申请人信息填写页面左侧按钮下载打印。
(3)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同装订。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凡确认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的申请者请于5月19、20、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包头市教育局402房间进行确认并进行体检;(包头市教育局地址:友谊大街与劳动路的交叉路口,联系电话:5177020、5177010)
凡确认地点选择各旗县区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人员请到所选旗县区教育局确认(具体时间按照各旗县区教育局安排为准)。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选错确认地点的申请人请在网报阶段自行上网修改,没及时修改者则不能进行现场确认,后果自负)。
2.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对于后期本科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者,如果专科是师范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及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及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6)提交照片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同底2寸照片三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后四位数字)
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包头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