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013年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3〕24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4月25日——5月8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5月9日——5月22日
二、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申报系统后,详细阅读提示信息,按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版照片等。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2.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要牢记登录密码,为后续再次登录系统查看、修改填报信息以及打印申请表时使用。
3.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为系统自动生成,不可手工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表中的内容应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完全一致,并在“承诺书”上签名。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任教学校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填写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鉴定单位组织人事公章。
4.网上申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二)体检
1.时间及要求:申请人应在2013年4月25日至5月21日期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见附件1)下载打印后,粘贴照片,体检后照片骑缝和“体检结论”处必须有体检医院盖章,“体检结论”处填写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将相关化验单、检查单附表后。
2.指定医院:
内蒙古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武警356医院
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解放军253医院
新城区医院回民区医院 玉泉区医院
赛罕区医院土左旗医院 托县医院
武川县医院和林县医院 清水河县医院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须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表内须有在线验证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5)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本人档案中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交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照片1张(用于制证,小2寸红底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申报材料中所用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2.要求: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档案封面(附件2)目录顺序用抽杆式文件夹整理成册,自备档案袋,封面夹在提交材料的首页,不需粘贴在档案袋上。
3.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教育局审批办(新华东街内蒙古政协东往北300米,也可乘19路公交车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人员范围:除全日制四年本科师范教育类专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本专业教师资格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应参加。
2.测试内容和时间:现场确认通过后,具体内容、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认出证
证书制作及发证时间:6月25日至7月5日
咨询电话:0471-4668407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健康检查表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封面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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