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信息
(一)面向晋江市师范类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
1、招聘岗位及职数
共280人,具体岗位及招聘职数如下:
学科 |
合计 |
小学 语文 |
小学 数学 |
小学 英语 |
小学 体育 |
小学 音乐 |
小学 美术 |
小学 信息技术 |
小学 心理健康 |
学前 教育 |
特殊教育 |
招聘 职数 |
280 |
64 |
70 |
35 |
15 |
12 |
10 |
5 |
3 |
65 |
1 |
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职数时,笔试应在60分(合格)及以上才有资格进入面试。
2、招聘对象
晋江市师范类毕业生,指的是下列情况之一者:
⑴高考前,户口和学籍在晋江的。
⑵高考前,户口在晋江(如属晋江市外迁入,必须为原始户口在晋江),学籍不在晋江。
⑶高考前,学籍在晋江,且父母双方有一方为晋江户口、并在晋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干部职工。
⑷参加晋江中考,户口和学籍在晋江的五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3、招聘条件
⑴国家任务招收的,专业对口,同时允许中学方向的毕业生根据个人意愿报考小学相应岗位(人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等文科方向可报考小学语文,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科学教育等理科方向可报考小学数学,教育学类可报考小学心理健康)。
⑵具备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8月20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⑶身体健康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
1、招聘岗位及职数
共3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职数分布如下:
学科 |
合计 |
小学 语文 |
小学 数学 |
小学 英语 |
小学 体育 |
小学 音乐 |
小学 美术 |
小学心 理健康 |
招聘 职数 |
33 |
5 |
5 |
3 |
5 |
5 |
5 |
5 |
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不接受晋江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将对招聘人数进行缩减,直至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时,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2、招聘对象
⑴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符合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的晋江市非师范类毕业生。该类对象限对口填报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和小学心理健康教育4个岗位。
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20%的晋江市外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含中学方向)。该类对象限对口填报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和小学心理健康教育4个岗位。
⑶学历大专或以上,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县级或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区级或以上骨干教师。
⑷学历大专或以上,户籍在晋江或配偶在晋江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指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在职公办教师。
⑸经晋江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任教1年及以上至今一直在册的晋江市聘用合同管理教师(含过渡期合同教师,下同),师范类要求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非师范类要求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⑹非国家任务招收的(聘用后身份为聘用合同工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07年6月30日之前至今,一直在晋江市教育系统任教的晋江籍(以户口薄籍贯栏记载为据)的优秀聘用合同管理教师,年龄在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任教期间个人荣获镇级及以上表彰或指导学生获镇级及以上表彰且教委办的教学评价为优秀等级的。
3、招聘条件
⑴国家任务招收的(2007年6月30日之前至今,一直在晋江市教育系统任教的晋江籍的优秀聘用合同管理教师除外)。
⑵专业对口(具体岗位可报专业见附件2。1999年9月1日至今一直在我市教育系统任教的,且2007年以来一直聘为合同管理教师的晋江籍优秀聘用合同管理教师的第二学历为教育专业类的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
⑶在职公办教师、师范类毕业生、聘用合同管理教师都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8月份就业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具备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相关条件(普通话等级达标,教育学、心理学结业),否则解除试用期合同,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⑷身体健康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⑸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任教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在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区或以上级别的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⑹其他专业条件。报考小学语文的要求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报考小学英语的毕业生应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公共英语三级或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级及以上水平;报考小学体育的毕业生应具备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武术、体操等二级运动员或二级裁判员及以上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面向社会招聘职业教育专业教师
1、招聘岗位及职数
共20名,主要类别及职数分布如下(具体专业见附件3):
会计类1人,服装类1人,鞋类3人,动漫类1人,艺术设计类1人,经济贸易类1人,物流管理类2人,市场营销类1人,汽车维修类3人,机械类1人,模特与礼仪1人,电气类2人,烹饪类1人,工商管理类1人。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将对招聘人数进行缩减,直至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时,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2、招聘对象
⑴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⑵本科或以上学历(第一学历要求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公办教师。
3、招聘条件
⑴国家任务招收的,毕业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具体名称见附件3。鞋类、艺术设计类、汽车维修类允许相近专业考生报考,但所学课程必须至少有四门为报考岗位专业课)
⑵在职公办教师、师范类毕业生都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8月份就业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具备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相关条件(普通话等级达标,教育学、心理学结业),否则解除试用期合同,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⑶身体健康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⑷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任教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在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区或以上级别的骨干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办法
1、笔试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补充中小学新任教师实行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其中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类由于全省统一笔试没有设置相关专业,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其笔试成绩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
2、面试
面向晋江市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基础上,以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或符合招聘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职数时,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笔试应在60分(合格)或以上。面试形式:由评委组通过问答形式对应聘者的教师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和学前教育专业将结合业务技能考核)。面试不打分,不计入总成绩,由评委根据应聘者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评定等次为合格和待复核两种,合格率达到70%及以上为面试通过,合格率低于70%的由招聘领导小组重新以随机抽取评委的形式再次复核。复核等次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复核合格率达到70%及以上为面试合格,复核合格率低于70%的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弃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出现实有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职数时,面试成绩应在70分或以上,方可录用。面试的形式:要求应聘者对规定教材(见附件4)进行片断教学,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面向社会招聘职业教育专业教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基础上,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出现实有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职数时,面试成绩应在70分或以上,方可录用。面试的形式:要求应聘者对规定教材进行片断教学,并进行技能(专业)测试,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职业教育专业应聘人员面试,按专业类别统一时间、地点集中进行,面试方案提前两个星期向社会公布。
3、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的名额按总成绩高低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三天内提出,到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且不再递补。
4、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和聘用信息15日内把档案寄送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将不予聘用。
三、招聘时间安排
1、4月2日,公布晋江市2011年新教师招聘方案。
2、4月7—8日,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的应聘对象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携带的材料见附件5,未经现场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不予通过(面向晋江师范类及面向社会招聘职业教育教师直接在网上审核,审核不通过要申诉的需于4月19日之前携带能证明符合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3、4月10—2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福建自考网(www.fjzk.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招聘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5月14日,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5、5月30日前,省自考办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
6、6—8月,开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四、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晋江市2011年新教师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的要求后方可报名,如不符合条件报名的,经查实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2、支付报名费用后无法再修改个人信息,请慎重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无误,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责任自负。
3、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招聘参加“委托全省统一笔试(教育综合)”,考生通过注册系统,选择其中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所有步骤流程与新任教师招考模块相同,但只能选择报考委托考试类招考计划模块,报考类别选择教育综合类,专业选择教育综合,报考岗位选择教育综合教师。
4、考生报名后还有审核的环节,审核没有通过的还有申诉的机会,申诉后一般需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尽早报名,否则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通过复核。
五、管理办法
我市教师招聘实行统招统配,应聘者不服从统一调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继续参照2010年管理办法,毕业生到中小学工作试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予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我市今年不再招聘普通中学教师。届时如确有需求,在应聘小学的晋江市师范类全日制中学方向同一学科的本科毕业生中(如报考小学英语的中学英语本科毕业生),按需求1:1.5的比例,选择应聘总分前列的毕业生,由用人学校和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
中学学科(人文教育、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科学等专业不对口学科)聘用为小学学科专任教师的,必须在两年内取得高校四门以上任教专业课程的合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1、有关招聘考试、体检及其他事宜公告、通知均在“晋江教育信息网”首页的“人事招聘”上发布。不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考试、体检等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95-85660294,85660287;招生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85681162。
3、本次教师招聘提请晋江市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7558。
2.晋江市2011年招聘小学教师可报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3.晋江市2011年职业教育招聘专业及职数汇总表
4.晋江市2011年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面试规定教材
5.晋江市2011年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应携带的材料
6.晋江市2011年教师招聘聘用合同教师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