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及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学校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招聘专任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调[2007]32号)精神,结合学园实际情况,我园拟选调壹名优秀幼儿教师来园工作。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合作精神好;
4.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 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对象要求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县(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市级以上"教坛新秀";泉州市户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招聘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0595-22782374 0595-22971366
四、报名及初审
1.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须用钢笔填写《泉州市直学校直接考核录用教师报名登记表》(自行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一式2份,并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教坛新秀"的证书和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4月15日--2011年5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泉州市刺桐幼儿园(泉州市刺桐新村内)
3.报名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考核。
五、考核由泉州刺桐幼儿园组织实施,上级教育、人事部门予以指导、监督。
1.从报名人员中择优选择候选教师参加考核。
2. 考核方式:
①参加考核的教师需参加笔试(写作)--现场教学(说课)--问答--进入技能考试(弹唱、跳)等环节的考核。
②各环节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别:笔试(写作)20%、现场教学(说课)40%、问答10%、弹唱10%、跳10%、综评10%,按6项量化相加作为个人考核总分。
③前五个环节由考核组按要求考核。综评时,综评组由学校考核领导组人员组成。对考核对象的品德、业务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业等进行综合评定。并邀园务监督组成员及教师代表参与,全过程监督。
3.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成绩达不到75分者,不予录用。如无合适对象,编制留下年度使用。
六、确定体检人选
1.考核成绩达到75分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按《福建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及办法》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应聘者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招聘结果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www.qzedu.cn)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八、签订聘用协议书
经公示无异议,审查应聘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我园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泉州市刺桐幼儿园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