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2015年4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关于转发〈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社通〔2015〕113号)的规定,仪陇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30名、幼儿教师3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仪陇县高中学校、幼儿园2015年4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仪陇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毕业证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县(市、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2《仪陇县高中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8日9:00至4月1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全省中小学教师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仪陇县教育局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仪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 假、违反回避制度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仪陇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二)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因人才紧缺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仪陇县人社局批准,可放宽至2:1。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仪陇县人社局和仪陇县教育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仪陇县教育局于2015年4月13日在仪陇教育网(http://www.yledu.net)上向社会公布。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相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24︰00 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5年4月2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5月5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cpta.gov.cn,下同)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5月8日17:00前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5年5月12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排名情况由仪陇县教育局于2015年5月15日24:00前在仪陇教育网(http://www.yledu.net)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4月10日18∶00 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仪陇县教育局,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县(市、县(市、区))干部为县<市、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仪陇县教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仪陇县教育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一并交仪陇县人社局复核。报送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20日后在仪陇县教育局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