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中共湘阴县委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湘发〔2008〕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湘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文伟
副组长:陈双
成员:刘海棠、吴志辉、郭立、郑友才、许长虹、刘定武、易赤红、徐信斌、陈洪幸、虞立芳、李正銛、余令安、刘子万、符友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立兼任办公室主任,徐信斌、陈洪幸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1、招聘计划:共招聘教师40人,其中初中6人、小学33人、幼教1人。
2、招聘岗位
初中(6人):物理2人,化学2人,政史1人,地理1人。
小学(33人):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11人(其中1人特招到青潭学校),音乐4人,体育4人,美术4人。
幼教:1人。
三、招聘对象、原则和条件
1、招聘对象:
①2008年—2011年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②2008年—2011年全日制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③2009年—2011年全日制幼儿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招聘条件:
①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②原则上要求专业对口。初中必须是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小学必须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专业可自行选择;幼教必须是幼儿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③新招聘教师一律安排到新泉、洞庭、南湖、岭北四个垸区的中小学校任教(见附表),且必须任教5年以上方可调动,期间不得脱产学习。定向招聘到青潭学校的教师必须在青潭学校任教5年以上,期间不得脱产学习。
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招聘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应聘对象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报名费300元,于7月5日——7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江东路159号,联系电话3378025)。
2、资格审查: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比例:报名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及以上,招聘计划只有1人的专业,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才能组织考试;如达不到此要求,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取消该专业考试或调整编制计划。
4、文化测试:
①时间:7月9日上午9:00-11:00(音、体、美、幼儿教育加专业测试,时间:下午,地点:待定)
②地点:(待定)
③内容:应聘幼儿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内容。应聘小学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初、高中内容,其中:初中内容占70%、高中内容占30%;应聘初中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初、高中内容,其中:初中内容占30%、高中内容占70%;定向招聘到青潭学校的英语教师测试本次招聘到其他学校的英语教师的相同内容。
5、试教:
①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育不参加试教。
②试教人员:招聘计划10人以上的科目按1:1.5的比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定试教人员;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科目按1:2的比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定试教人员。
③时间:7月11日上午7:30开始
④地点:(待定)
⑤内容:本专业初中、小学教材。授课时间为12分钟。
五、录取办法
1、分类分科划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测算办法: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育专业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其它科目文化成绩占70%,试教成绩占30%。
2、体育专业在录取时,至少保证篮球专业录取1人。
3、定向招聘到青潭学校的单独划线录取。
4、部分专业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招聘录用人数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整聘用计划。
5、聘用对象须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6、公示录取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15天。
7、聘用对象如资格不符,面试、体检不合格,公示后有不良反映,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8、实行双向选择,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保障
凡聘用教师均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聘用期三年,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待遇与本单位在岗教师一视同仁。
七、纪律要求
1、大力宣传毕业生就业招聘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2、严格按照招聘方案操作,认真组织实施,接受群众监督。
杜绝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取消选聘对象资格。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选拔优秀人才,各单位、毕业生及家长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湘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