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考试招录市直学校聘用教师93名,其中:高中(职高)31名、初中46名、小学16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现制定如下考试招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录教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含国家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持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因教师资格证专业中无“特殊教育”,故申报特殊教育的,要求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
6、报考中学(含职高)教师职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7、截止2011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2周岁);
8、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一)高中(职高)学校职位31名(聘用):
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8名政治2名地理5名
体育2名音乐1名烹饪3名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韩语1名
畜牧兽医1名电子商务1名
(二)初中学校职位46名(聘用):
语文4名数学10名英语12名物理3名化学2名
政治4名地理3名体育3名计算机1名舞蹈2名
特殊教育1名心理学1名
(三)小学职位16名(聘用):
语文4名数学6名英语3名体育1名计算机1名
特殊教育 1名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1年6月12日至6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各职位具体报名时间见附件1)
(二)地点:洛阳市人才市场大楼(洛阳市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 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学生,就业报到证需经省教育厅大分办认可盖章;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已进行个人人事代理人员,持个人人事代理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应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 样表见附件1),证明务必载明:学历层次、学历性质(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层次及专业等。
(四)办法: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洛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考聘教师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2)(相关证件复印件需附《报名表》后),经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并进行数码照相。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韩语、畜牧兽医、电子商务、舞蹈、心理学、特殊教育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需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具备报考其他职位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时间:2011年6月20日上午8:30至11:30;地点:洛阳市人才市场大楼),不具备报考其他职位条件或不愿改报其他职位的,退还已交报名考务费。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 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 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内容、方式及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11年7月3日上午,8:00-10:00考教育综合知识,10:30-11:30考英语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加分对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加分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无效。
5、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英语知识卷面成绩×15%+加分
6、试讲人员的确定: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试讲。
(二)试讲
试讲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由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试讲用教材见附件3),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选。
七、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的具体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另行安排。
八、考核与聘用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同时进行资格复查。合格后,应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聘用单位,并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市人才中心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聘用教师管理参照《洛阳市市属高中聘用教师管理意见》(洛市人〔2007〕39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聘用教师第一年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从第二年起参照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岗位经费标准执行;非义务教育阶段聘用教师工资补助金额,第一年不低于1.5万元,从第二年起不低于1.8万元;聘用教师转为编制内教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各职位具体报名时间 |
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证明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