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经研究,2011年黄山区教育系统计划招聘教师13名,其中高中教育阶段4名,义务教育阶段3名,学前教育阶段6名(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选调教师2名(详见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选调方案和计划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于6月10日通过黄山区政府网(http://www.hsq.gov.cn/)、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cw.hsq.gov.cn/)、黄山区教育网(http://www.hsqedu.cn/)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选调信息。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学段 | 招聘岗位 | 人数 | 要 求 |
高中阶段 | 计算机 | 1 |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对口;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正在认定教师资格的,需认定机构出具证明)。 |
体 育 | 1 | ||
美 术 | 1 | ||
心理健康教育 | 1 | ||
义务阶段 | 小学语文 | 1 |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对口;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正在认定教师资格的,需认定机构出具证明)。 |
初中政史 | 1 | ||
初中地理 | 1 | ||
学前教育 | 幼儿 | 6 | 1、学历:中师及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资格;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对口; 4、音乐专科毕业和具有一年以上幼教从教经历的英语专科毕业生亦可报考(一年后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
三、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要 求 |
甘棠小学 | 体育 | 1 |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专业对口。 4、工作年限:工作满2年。 5、年度考核:近三学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 |
小学语文 | 1 |
四、招聘、选调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选用;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招聘、选调岗位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3,招聘、选调岗位中的紧缺专业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没有达到1:3的,经报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1年6月21-27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3、报名地点:黄山区教育局人事科(区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0559-8530277; 4、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情况进行审查; 5、注意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报考)、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选调考生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报名费笔试45元/科,共90元。面试费80元/人(领面试准考证时交)。 六、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分; 2、笔试分专业知识科目和综合知识科目两部分,合成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学科相应学段《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内容。心理健康教育考试范围是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的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幼儿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安徽省省编教材。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相关内容。 3、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选调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进入面试; 4、笔试时间为7月2日。7月1日下午(2:30-5:30)领取笔试准考证; 5、面试时间为7月6日。7月5日下午(2:30-5:30)领取面试准考证; 6、面试为100分,当场亮分。面试时间为25分钟(试教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人员提前40分钟准备; 7、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请于报名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区教育局人事科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在统考成绩合成前分别在《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与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所招聘(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与考核对象。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和考核由人社局、监察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报考本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不参加体检。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者为拟聘用人选,在黄山区政府网、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区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审查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有拟聘人员,原则上均补充到农村学校(幼儿专业聘用兼顾城乡岗位需求)。 拟选调人选,在黄山区政府网、黄山区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教育局报送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九、其它 1、本次招聘、选调工作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指导、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2、未尽事宜,报请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黄山区人社局 黄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