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就2012年徽州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徽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49名。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4月16日在中国徽州网(http://www.huizhouqu.gov.cn/)、徽州区先锋网(http://hzq.ahxf.gov.cn/)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中国徽州网、徽州区先锋网上发布,请考生登录网站查询、查阅。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回避规定。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9:00至4月2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29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30日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30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2年5月9日至11日期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徽州区文峰路58号)。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30日12:00—15: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12年徽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统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统考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
报考人员可于5月9日至12日从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徽州区。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5月9日至11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徽州网、徽州区先锋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补办。
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条件。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统一按照 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徽州网、徽州区先锋网公布。
专业测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初步定于6月中下旬进行。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说课、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具体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5的,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单位参加某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中国徽州网、徽州区先锋网公布。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如专业测试采取两种以上考试方式,则专业测试成绩按考试方式种类平均权重加权合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徽州网、徽州区先锋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9—3583744 3581835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559—3583229 徽州区监察局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组织部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