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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5名公告

时间:2012-7-5 9:17:53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就2012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经市人社局核准,2012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13 名,管理岗位人员 4 名。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于6 月20 日起在中国.屯溪网(
www.ahtxq.gov.cn)、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Home/HomePage.aspx)、黄山市人事考试网(www.hsrskp.cn/)、屯溪先锋网(http://txq.ahxf.gov.cn/)、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Item/list.asp?id=81)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有关招聘考务等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 7月1 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八)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 7月2 日至 7月 6日,共5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报名地点在区政务中心6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以下简称事管科,联系电话0559-2596311),逾期不再补报。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报名时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两科共90元)。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符合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招聘岗位变化情况将于7月9日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由应聘人员自行查看,并于7月9日--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到区人社局事管科办理改报手续,不再另行通知。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开考。
五、笔试
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专业知识》考试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一)笔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均为100分。笔试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综合常识、写作、职业能力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专业知识》为报考专业基础知识。各招聘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详见《2012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笔试时间 7月21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
(三)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中有符合政策规定加分条件的,请于报名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区人社局事管科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上各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四)考试控制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2分达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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