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并经县公选领导组研究决定,黟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黟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10月30日在黟县政府网、黟县教育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黟县教育网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七)“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八)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现役军人;(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上午8:00—下午17:30),报名地点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不再补报。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如实填写《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缴纳。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符合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招聘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的比例,由县公选领导组研究确定取消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聘数。
(4)资格审核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知识,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请考生于2012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上午8:00—下午17:30),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黟县。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度黄山市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2267117)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黟县教育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2分达50分)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六、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当场抽取课题备课(40分钟),试讲(20分钟),由评委老师当场打分。
(三)有关事项:①请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2267117)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②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③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等均在黟县教育网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概由本人负责。
七、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在黟县教育网上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采取加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审批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公选领导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黟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黄山市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简称县公选领导组),领导组由县分管领导及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黟县人社局)。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选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59——226711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9——5526107(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9——5522051(县纪检委监察局)
附:(1)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ar
(2)黟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rar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黟县教育局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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