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洛龙区教育工作需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经洛龙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5名中小学教师。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将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初中14名(语文2名、数学4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
小学21名(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3名、体育3名、音乐2名、美术2名、计算机1名 )。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综合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持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7、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审批等几个步骤。(本次招聘教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工作委托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范围条件的对象于2011年12月11-12日到洛阳市人才市场大楼(涧西区黄河路1号)报名,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两份。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书。
4、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已进行个人人事代理人员需持个人人事代理证明。
5、符合加分和优待对象条件者需现场提供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逾期无效。
6、现场采集照片及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①申报学科以教师资格证种类及专业为依据,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招录的专业报名。
②报名时填写《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72元(其中信息采集费12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④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需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具备报考其他职位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时间:2011年12月15日上午8:30至11:30;地点:原报名地点),不具备报考其他职位条件或不愿改报其他职位的,退还已交考务费。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2011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
此次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公修课笔试,总分100分。笔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技能、教育新理念、教育法规及英语基础知识等内容。教育基础理论占85%;英语基础知识占15%。
加分对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
优待对象:依据洛组【2008】19号文件精神,大学生村干部兼任农村代课教师且在我区任职满2年(截止报名时间),经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并承诺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免于笔试,笔试成绩按当次考试相应学科最高分计算。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及优待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在5年内不得报考。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及英语知识卷面成绩+加分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12月21-22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试讲试讲。
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按规定时间封闭准备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五)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依据招生专业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进入政审人选。政审工作由教育局、人事局、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聘用审批(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规定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合格后,应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施人事代理,按政策规定试用期限,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监督机制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洛龙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咨询电话:63213845。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