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2014年幼儿教师公开考录方案
经市编委批准,我市2014年计划招录公办幼儿教师63名,截止5月31日,报名总数为216人。为认真做好今年公办幼师考录工作,拟定方案如下:
一、考录岗位
幼 儿 园 |
考 录 计 划 |
大丰市城东实验幼儿园 |
32人 |
大丰市实验幼儿园(原青少年活动中心幼儿园) |
7人 |
大丰市乡镇公办幼儿园 |
24人(共12个镇,每镇2人) |
合 计 |
63人 |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定于6月20日举行,时间一天;地点待定。
三、考录程序
为确保公平公正,整个考录工作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大丰市纪委全程监督。
1.资格初审。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审核,确保参与考录人员资格的真实性。
2.考试。考试分笔试、说课和才艺考核三部分,分值比为4:3:3,总分100分。考试结束后,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教育局共同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上考生的成绩将在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丰教育网上公布。
3.体检考察。按照考录计划1:1的比例,依据笔试、说课、才艺考核总成绩排序,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本科生优先、大专生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开选岗。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公布的考录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分相同的,本科生优先、大专生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5.资格复审。选岗后拟确定聘用人员必须于7月2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至大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证书原件复审,如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未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丰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名单报大丰市编办审核并经市编委审批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
监督电话:
大丰市纪委廉政办:0515-83818795
大丰市人社局监察室:0515-82030991
大丰市教育局监察室:0515-8351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