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海县教师队伍实际,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2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2012年以来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报考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备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普通高校特教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报考岗位所应具有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学科与报考学科应相同;报考职教专业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聘用后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聘。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985”和“211”高校师范类第一批录取的普通本科毕业生以及学前教育专业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均不含联合办学、民办二级学院、专升本或专转本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采用面试考核的方法提前招聘。报名提前招聘者请于5月5日至6日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原件、教师资格认定情况证明和《滨海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等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无法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稿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认定情况证明的扫描件在5月6日前发送至bhjyjrsk@163.com,在5月9日携原件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验核。面试时间为5月10日上午,面试内容以说课、答辩和教学基本功考核为主,面试地点:滨海县东坎实验小学,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果于5月10日下午在滨海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公布,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签定协议。提前招聘后的剩余招聘岗位及计划于5月11日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公布,对剩余招聘计划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5月13日,报名地点: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者报名时须填写《滨海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往届生提供报到证原件);
⑵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届毕业生暂不提供);
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认定的须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情况证明,证明中应注明拟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等);
⑸近期一寸同版免冠正面彩照2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报考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4年5月16日凭居民身份证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20分(教育理论2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72分为合格线。报考职教专业毕业生不考教育理论,只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20分,72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技能,采用说课、答辩、教学基本功考核等形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具体要求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发布,届时请登录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查阅有关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并缴纳测试费100元。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适时公布。
3.体检
考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由县公证部门公证抽签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具体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届时请登录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查阅相关通知(提前招聘人员至时一并参加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4.选岗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总分相同按上述办法确定),签订协议。选岗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下午,中学教师为2:30,小学(幼儿园)教师为4:00,选岗地点在滨海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含提前招聘人员,下同)名单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6.聘用
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东坎镇育才西路1号,邮编:224500)。8月1日至5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情形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合格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滨海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滨海县从教服务期未满五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政策咨询
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4222407,联系人:周立新。
五、招聘工作监督
从事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滨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滨海县纪委0515-84108930,滨海县委组织部0515-84108117。
本简章由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