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沅陵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计划(62名)
总 计 划 数 |
具 体 职 位 | |
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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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8名) |
明溪口镇九校、舒溪口九校、筲箕湾镇小学、池坪九校、马底驿乡九校、蚕忙九校、清浪乡九校、栗坡小学各1名 |
英语(8名) |
七甲坪镇九校、用坪九校、池坪九校、张家滩九校、筲箕湾镇中学、七甲溪九校、高坪九校、枫香坪九校各1名 | |
数学(8名) |
棋坪九校、丑溪口九校、竹园九校、张家坪九校、渭溪九校、大合坪乡九校、陈家滩乡九校、军大坪九校各1名 | |
历史(2名) |
金山学校、坳坪九校各1名 | |
政治(1名) |
深溪口九校1名 | |
特教(1名) |
县特殊教育学校(白田九校)1名 | |
幼师(6名) |
县幼儿园2名池坪九校、官庄镇小学、 楠木铺乡九校、麻溪铺镇九校各1名 | |
音乐(6名) |
清水坪九校、高砌头九校、马底驿九校、火场九校、五强溪小学、凉水井小学各1名 | |
美术(6名) |
张家坪九校、杜家坪九校、蚕忙九校、筲箕湾镇小学、竹园九校、陈家滩乡九校各1名 | |
体育(4名) |
楠木铺乡九校、长界九校、火场乡九校、七甲坪镇九校各1名 | |
高中职中教师12名 |
一中(3名) |
数学2名 地理1名 |
二中(3名) |
语文1名 英语1名 地理1名 | |
职中(1名) |
环境艺术设计1名 | |
六中(3名) |
数学1名 物理1名 历史1名 | |
七中(2名) |
语文1名 英语1名 |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高中教师: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职中教师: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能胜任职业学校专业教学与实训的毕业生。
3、初中小学教师: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4、幼师: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5、特教教师: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特殊教育资格证的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高中、职中、初中、小学、特教教师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它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已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且符合认定条件要求,认定机关尚未给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以上);③市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与素质测试合格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怀化找工作网、沅陵县政府网、沅陵县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数。
3、考试。
考试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笔试(占60%):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学科确定。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政治等。笔试均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按招聘学科笔试成绩分别排名(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
②、面试(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其内容分说课、必答题或才艺展示。根据招聘学科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 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两项成绩分别不得低于60分), 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要求达60分以上,且面试成绩不低于24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再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
5、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由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联合实施。
6、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沅陵县政府网、沅陵县教育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与管理。⑴、聘用: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 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正式进人手续,县教育局与被录用的对象签定聘用合同。凡被录取的考生,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分配的,则按该学科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但综合成绩要求达60分以上)。
⑵、管理:本次被招录的对象列入本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凡报考录用的对象,需服从县教育局的岗位安排。被录用的对象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后才能异动(调离本县)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
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它未尽事宜,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45—4222045。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