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西乌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及《2014年西乌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西乌旗教科局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简章。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开考录、严格考察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共56名,其中:小学教师22名;幼儿教师34名。
(一)招聘小学教师22名,其中:蒙语授课教师5名(理科教师4名、音乐教师1名);汉语授课教师17名(理科教师5名、文科教师9名、美术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2名)。
(二)招聘幼儿教师34名,其中:蒙语授课教师19名;汉语授课教师15名。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截止2014年1月1日,具有西乌旗户口连续5周年以上(自2014年1月1日起倒推计算)或高考时具有西乌旗户口连续5周年以上(自高考之日起倒推计算);
在西乌旗服务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5、必须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①小学教师岗位: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幼儿教师岗位: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002年以前招收的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
①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②幼儿教师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含中师、幼师)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2002年以前招收的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可不受学历限制。
注:师范类专业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期间接受了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专业课教材教法(教材分析)教育。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①小学教师岗位: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理科类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理科教师岗位;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文科类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文科教师岗位;计算机、音乐、美术教师岗位必须专业对口;2002年以前招收的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报考文科或理科教师岗位均可。
②幼儿教师岗位:师范类专业,具备任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8、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授课语言对口。
9、要求应聘者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的;
4、在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西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lj.xwq.gov.cn/)进行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温馨提示:2名以上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进行报名时,第一人操作成功后,必须退出考试系统,另一名考生方可登陆报名,否则会出现报名信息覆盖或信息丢失;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全天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8:30至5月20日18:00。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者,一律不予资格审查)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报名的务必在规定期限内与工作人员联系报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必须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注:应聘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于5月17日8:30至5月21日17:30(节假日不休息)在旗教科局进行。已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好《资格审查申请表》(报名网上下载);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同时提供纸质原始学历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及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之前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毕业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违法违纪情况证明;非应届毕业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认证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教科局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资格审查。
在西乌旗服务的旗外户籍六项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供各类服务期满证书原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应聘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教科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核应聘人员的户籍、民族、年龄、从业资格、学历、专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在网上确认审查结果。
3、每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4、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4年5月23日8:30至5月24日18:00时,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前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蒙语授课教师岗位只提供蒙文试卷,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汉语授课教师岗位只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及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师德规范、教材教法。
注: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不同。
3、笔试时间:201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入考场。
5、笔试加分:
①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2013]31号)文件相关规定,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报考其他岗位不加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8、公布笔试成绩
2014年5月28日前,在政府门户网及报名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二)专业测试
1、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拟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专业测试。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专业测试。无递补人选或经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但在2:1以上比例的,正常进行专业测试,2:1以下比例的,按照2:1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员名单。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因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专业测试,致使专业测试人员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上述原因导致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2:1以下的,按照2:1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方式
①小学教师岗位:根据报考岗位专业科目,分别采取备课、讲课方式进行测试。报考蒙语授课理科教师岗位考生均按数学专业科目进行测试。
②幼儿教师岗位:主要测试舞蹈、音乐、简笔画、板书、手工制作等幼儿教育基本技能。
4、报考蒙语授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语进行测试;报考汉语授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进行测试;考生专业测试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加分+专业测试成绩×60%。
2、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专业测试结束后,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的确定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体检和考察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进入专业测试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加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经递补或无递补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为1:1以下比例时,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生体检费自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教科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加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因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无递补人选的,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七、公示
(一)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西乌旗政府门户网、人社局网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后不属实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相应程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教科局统一分配,人社部门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2014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可直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报考者在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西乌旗各类招聘考试等处理,考生违纪、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西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 询 电 话 : 0479-6977183
报名技术咨询: 0479-352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