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洪江区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区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2014年洪江区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1、高中教师(4名)
英语专业1名、历史专业1名、生物专业1名、政治专业1名。
2、初中教师(1名)
地理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6、应具备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需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招聘职位专业一致;2014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可由就读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7、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1、报名方式:在湖南师范大学举办现场招聘会,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501室)
3、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5月13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授课和综合素质测评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授课占70%、综合素质测评占30%。授课内容不超出中学教育范围。综合素质测评具体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气质及应变能力等。面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排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4、考察。由区现场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实地考察。
5、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按面试成绩排名实行递补,递补只能实行一次。
6、复审及签订协议。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洪江区政务网、洪江区电视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对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理正式入编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它未尽事宜,由洪江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洪江区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45-7623812,监督电话:0745—7623178。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