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溆浦县教育系统选招优秀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唯才是举,注重实效”, “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特事特办”, “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为我县教育的优先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学校及岗位
学校名次 |
思政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信息 |
音乐 |
美术 |
旅游 |
会计教育 |
机电 |
小计 |
溆浦一中 |
|
1 |
1 |
1 |
1 |
1 |
|
1 |
1 |
|
1 |
|
|
|
|
8 |
溆浦二中 |
|
|
1 |
1 |
|
|
1 |
1 |
|
|
|
1 |
|
|
|
5 |
溆浦三中 |
|
|
|
1 |
1 |
1 |
|
|
|
|
|
|
|
|
|
3 |
溆浦四中 |
1 |
|
1 |
2 |
|
|
1 |
|
2 |
|
|
|
|
|
|
7 |
江维中学 |
|
|
1 |
1 |
|
|
|
|
|
|
|
|
|
|
|
2 |
职业中专 |
|
|
2 |
|
|
|
|
|
|
2 |
2 |
2 |
1 |
1 |
1 |
11 |
合计 |
1 |
1 |
6 |
6 |
2 |
2 |
2 |
2 |
3 |
2 |
3 |
3 |
1 |
1 |
1 |
36 |
说明:职业中专的会计、信息技术、旅游、机电(限数控专业)、1个美术(限平面设计专业)可以是非师范类;其余所有岗位都要求是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对象及条件
1、第一学历为师范教育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专业对口。
2、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专业应届毕业生,且专业对口。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任职条件 。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任教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够 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报考岗位的工作。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 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作为招聘对象。
四、程序及方法
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县教育、编办、人社、纪检监察共同参与,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说课的形式。
1、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4月28 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红楼。
县教育主管部门对应聘对象的有关身份、年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过级证书、英语水平过级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或工作业绩等书面资料进行确认。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说课方式进行
(1)面试说课时间:4月29日至面试结束。
(2)面试说课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时通知)。
(3)内容要求及分值:面试说课的内容(现场抽签决定学科说课具体内容),满分 100分,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面试说课成绩的计算,按照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综合产生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5)面试说课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说课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照成绩统一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面试说课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 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按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 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因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说课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5、体检:时间:4月29日,地点:长沙。体检医院临时抽签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1、将拟聘用人员的情况在公告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后无异议的,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由教育、编制、人社等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需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3年才能异动。
咨询电话:唐老师:13874510238 杨老师:13974520891
0745-3331355(教育局) 0745-3323772(人社局)
溆浦县教育系统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