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以及《关于办理2014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审核确认,共有1名考生符合本次招考笔试加分条件,现予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加分分值 |
加分理由 |
1 |
张洁 |
幼儿教育教师 |
656114100605 |
泉州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专业 |
2008.07 |
7 |
2008.12-2013.12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3311部队服役,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服役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加5分。 |
一、公示时间:2014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二、公示期间,对加分人员的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面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0595-27398852、27398853,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95-27395502。
三、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并核实,或在招聘后期的资格复审、档案审查等环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加分或聘用资格。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