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一中学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因教学工作需要,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我校2014年将通过面试考核方式公开招聘教师26名。现根据《2014年泉州市直公立学校(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特制定我校具体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6名(初中4名,高中2名)、数学教师4名(初中3名,高中1名)、英语教师3名(初中2名,高中1名)、政治教师4名(初中3名,高中1名)、物理教师1名(初中)、化学教师2名(初中)、地理教师1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初中)、生物教师2名(初中)、体育教师1名、学科教研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⑵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⑶201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日。
㈡招聘对象
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985工程”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此类报考者若系在职公办教师,则男性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⒊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在职公办中学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中学在职教师(须办理人事代理并缴交社保):
⑴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⑵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学高级教师可放宽至第二学历且学位不限);⑶从事6年及以上中学教学工作;⑷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被评为县(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⒈公布信息:本年度公开考核招聘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经核准后在校园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公开招聘信息。
⒉接受报名:学校公开招聘信息后,相关工作组即开始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或函寄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通告》;语、数、英、政需明确方向:初中或高中,学科教研员需明确学科);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8日~25日。
⒊招聘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招聘工作的安排,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及时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初试,并组织初试入围者进行复试(含面试和试讲)。依据《2014年泉州市直公立学校(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通告》要求,学校考试、考核工作组负责资格审查和考试工作(包括组织初试和复试的命题、评卷、成绩测定等相关工作);监察组负责协助市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向其汇报并制止、纠正和查处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⒋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体育、学科教研员应聘人员,如符合报名条件,直接进入复试阶段),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考核最终结果;均安排在校内(学府路31号)进行。
⑴初试
初试时间暂定为4月底至5月初。采用闭卷形式(语、数、英、政应聘人员按报名方向选考初中或高中类卷,其他学科应聘人员均为初中类卷),成绩实行百分制,主要采用近5年全国、省市中考或高考试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科专业知识和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初试结束之后,按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其中语、数、英、政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列),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试教人员(其中语、数、英、政学科,初中、高中方向入围比例按岗位需求比例,详见前文“招聘岗位”)。复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人选。
应聘人员初试成绩、各岗位入围试教人员名单、复试考核具体安排,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⑵复试
复试考核时间暂定为5月上旬至中旬。分面试和上课两个部分,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面试占20%(学科教研员为50%),上课占80%(学科教研员为50%)。复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以提问(学科教研员为演讲)、上课(即上一节公开课,课题均在上课前一天的规定时间抽取;语文学科按报名方向分初中、高中两组进行;技能学科增加岗位技能测试)为基本形式;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方法确定应试者在该部分的分数并向其本人当场亮分。
考试考核最终结果(即复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其中语、数、英、政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列),并按要求在市教育局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根据考试考核的成绩排序,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其中语、数、英、政学科分初中、高中方向)确定上报拟聘用人选(拟招人数应等于或少于岗位需求人数)。如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相同,上课部分成绩高者优先;上课部分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即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70分,本着宁缺勿滥原则并按《通告》相关规定,将不予列入拟招聘人选并及时告知本人),并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查、体检、公示、录聘。
四、特别提示
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市直公立学校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⒉通过初试入围复试名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见《复试考核具体安排》)提供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进行审核验证,未按时参加核验或核验未能通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其缺额根据所缺职位考生初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⒊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学校办公室。电话:0595—22784689/22787683
泉州第一中学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