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学校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招聘专任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调[2007]32号)以及泉州市人事局、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直接考核补充教师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制定我校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泉州市直属中小学补充教职工考试考核的基本程序》(试行)精神,按照以下的原则,组织考核和面试,择优录用。
1、坚持录用德才兼备教学人员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招聘原则。
3、坚持根据市编委核定的当年可补充教师的编制数及按学校紧缺学科的需求补充人员的招聘原则。
4、坚持根据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用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录用的原则。
5、坚持实行公开招聘与全程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考核招聘的程序。
1、成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2014年泉州市直公立学校(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通告》的要求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
合条件的人员。
3、组织考试、考核工作。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资历和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6、根据考试、考核的结果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择优拟聘用人员。
7、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招聘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8、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9、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办法
考试考核办法内容由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组织实施,上级教育、人事部门予以指导、监督。
1、初选:从报名人员中选出符合条件候选教师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方式:
①进入考核程序的教师首先参与笔试(写作和学科综合知识考试)环节考核。笔试后学校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上课及问答环节考核人选进入上课及问答环节。各环节考核内容由考核领导组在多种备用题中随机抽取而定。
②各环节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别是笔试(写作和学科综合知识考试)30%、上课(现场教学)50%、问答20%,按3项量化相加作为个人参聘总分。
3、考试考核时间: (另行电话通知)
4、考核总成绩在学校及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予录用。如无合适对象,编制留下年度使用。
四、公开考核招聘的纪律与监督。
1、学校组成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科需要由学校领导、学校相关部门以及相关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并聘请校外专家或教学骨干参与,人员总数不少于7人。
2、凡与当年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参与考评工作。
3、学校成立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党组织,基层工会部分人员组成,全程监督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防止招聘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发生,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作弊的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或者有影响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