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弥补中小学教师不足,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需设岗,严格程序,为我县教师队伍招聘一批优秀人才。
二、招聘名额
(一)小学教师100人:其中语文25人,数学25人,英语7人,思品5人,信息技术5人,体育11人,音乐11人,美术11人。
(二)初中教师110人:其中语文22人,数学22人,英语14人,政治4人,物理9人,化学7人,历史4人,地理8人,生物4人,体育4人,音乐4人,美术4人,信息技术4人。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质优良。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小学教师的县内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和资格具体要求:
1、小学教师:
①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且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②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
③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④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2、初中教师:
①、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②、2014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③、2014年全日制非师范类二本及其以上毕业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因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案的;
2、在近三年内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违纪受过处理的;
3、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含“特岗计划”已录用教师)
五、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及信息:2014年5月9日在“鹿邑县人民政府”和“鹿邑教育”网站上公布《鹿邑县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
报考初中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5月18日
报考小学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5月22日
报名地点:鹿邑县未来宜居酒店(栾台路南段海景小区南侧)
2、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本人带毕业证(含最高学历证)、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一寸彩色照片6张,到现场报名,现场照像并采集信息;
(2)填写《鹿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共青团青年志愿者等基层项目并在我县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科目报考,所报科目必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一致或相近。
(5)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补报事宜。对于报考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1/3确定招聘岗位人数。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从报名开始,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报岗位科目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弄虚作假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鹿邑县的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28日。地点:网上公布
(三)考试
1.笔试
(1)时间:2014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①报考小学教师的考卷共一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题以大专教材为基础,专业知识占60分(语文、数学、英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职业道德、教育法规等)。
②报考初中的教师试卷共一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所报科目一致,专业知识考题以大学本科教材内容为基础,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占6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职业道德、教育法规等)。
2.面试:
(1)时间:初中教师面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8:30分开始,小学教师面试时间:2014年7月13日上午8:30分开始
(2)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4年7月11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程序:
①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和所设岗位1.5:1的比例确定。对面试人员要张榜公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要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开考前,面试人员如出现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②采用说课的办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从教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等,体、音、美、计算机学科教师加试专业技能。
③面试实行量化计分制,满分为100分,各项分值以《面试评分细则》为准。
④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聘请外地评委,按学科分成若干小组,当场打分,当场亮分。
⑤面试要录像全程监督。
⑥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持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空缺名额,在面试开考前一天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在各科招聘教师限额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录人选。录取结果于2014年7月18日在网站公布。
录取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底前将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交我县人社局办理手续。毕业证和学位证上的毕业时间是指2014年1-7月。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为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取资格,其所空岗位,从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再次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于7月25日公示拟录人员名单。
2、对符合条件的拟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3、拟聘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由教体局制定《新教师试用管理办法》,对聘用教师进行管理。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教育部门负责按《新教师试用管理办法》要求考核,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教育事业编制,办理有关编制、人事及工资手续。
4、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办理在职人员工资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肃纪律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卫东同志为组长,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教体局,宋克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县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要严格操作规程,严肃纪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圆满完成。
七、本方案由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