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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2011年第四季度涪陵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简章

时间:2011-11-18 10:09:18 点击: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第四季度涪陵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充实全区教师队伍。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0人,其中:高中教师岗位30人、初中教师岗位20人、小学教师岗位9人、幼儿教师岗位3人、中职教师岗位8人。以上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12级及以下,具体招聘的学科岗位详见《2011年第四季度涪陵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简章规定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的人员,涪陵区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在2011年11月22日前解除协议的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大学生,试用期内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学科岗位要求;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需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需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除中职教师岗位外,其余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聘用报到时提供);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七)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均为及格以上;
  (八)未受过处分;
  (九)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一览表》);
  (十)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考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在高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和中职教师岗位中,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层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各岗位层次之间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美术学科岗位不分岗位层次,按学科岗位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1)2011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长江师范学院;
  (2)2011年11月23日上午8:30—12:00,西南大学;
  (3)2011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内江师范学院;
  (4)2011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四川师范大学;
  (5)2011年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涪陵区教委七楼。
  联系人:孙朝勇 023-72871681 13609462085
      蒋显全 023-72880381 13896737393
  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可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报名登记。
  2、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提供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但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及所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3、资格审查。
  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人员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初审并登记。经初审通过的人员,由招聘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于2011年12月1日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公布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www.cqfljw.com,下同)。
  4、领取《准考证》
  参加高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人员于2011年12月9日下午2:30—6:00,参加中职教师岗位的笔试人员于2011年12月16日下午2:30—6:00,到涪陵九中(涪陵区育才路3号,下同)凭身份证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分学科专业参加笔试。各岗位层次拟招聘学科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相应招聘岗位的报名比例,则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学科岗位数额至规定比例。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原重庆市人事局编印)。专业科目(100分):内容为招聘学科岗位的中学专业知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表演学科岗位的报考人员以现场实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
  (2)笔试时间、地点。
  高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人员,于2011年12月10日上午在涪陵九中参加笔试;中职教师岗位的笔试人员,于2011年12月17日上午在涪陵九中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为:
  08:30—10:00,《公共科目》;
  10:30—12:30,《专业科目》。
  (3)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和现场实作的方式进行。
  (4)成绩查询。
  高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于2011年12月10日晚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上查询;中职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于2011年12月17日晚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上查询。同时,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办公楼和笔试地点张贴。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乘以20%与《专业科目》成绩乘以35%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下同)依次确定。其中音乐、美术学科岗位不分岗位层次按学科岗位的招聘数额确定,其余学科岗位分岗位层次按学科岗位的招聘数额确定。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学科岗位数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该学科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前缴纳面试费,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评委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60以下的,应在评分表中说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以下的,须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人员于2011年12月11日上午8点到涪陵九中参加面试,中职教师岗位的面试人员于2011年12月18日上午8点到涪陵九中参加面试,内容为现场备课、说课、上课。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0%+专业科目成绩×35%+面试成绩×45%。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音乐、美术学科岗位不分岗位层次按学科岗位的招聘数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余学科岗位分岗位层次按学科岗位的招聘数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2011年12月19日,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办公楼张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进行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
  2011年12月20日,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后出现的缺额,音乐、美术学科岗位按学科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学科岗位分岗位层次按学科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同一学科岗位只能递补两次,下同)。
  (四)公示
  2011年12月24日—2011年12月30日,按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和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公示7天。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2011年12月31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音乐、美术学科岗位的拟聘人员不分岗位层次在同一学科岗位中自主选择,其余学科岗位的拟聘人员分岗位层次在同一学科岗位中自主选择。同时与聘用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音乐、美术学科岗位不分岗位层次按学科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余学科岗位分岗位层次按学科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报到及考核
  2012年7月4日—5日,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到涪陵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报到,未按时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对拟聘人员统一组织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予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涪陵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2011年第四季度涪陵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一览表.doc

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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