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和垫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补充全县中小学教师使用编制计划的批复》(垫江编办发〔2011〕178号),经研究决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国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含2012年毕业生)公开招聘13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垫江县201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垫江县内在编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违背计划生育或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报考垫中、实验中学、一中、二中、四中、五中等6所学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取得市内外师范大学师范类(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地理学科也可为取得师范大学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报考六中、七中、八中、九中、十中等5所学校和县职教中心、二职中等二所学校文化课的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取得市内外师范院校师范类(含师范大学师范类二级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地理学科也可为取得师范院校非师范类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大学学习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思想。
3、自愿在所聘学校工作5周年以上。
4、体检合格。
5、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按本人所学专业对口选择本次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择优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及时间:
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校区):2011年11月15日至16日9:00至17:00;
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11月15日9:00至17:00
2011年11月16日9:00至12:00
联系人:詹永平电话:7451540813896642518
郑军电话:7451378115923690266
2、报名手续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现就读学校出据的属本校2012年应届师范类(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证明。
(3)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已就业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重庆市垫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报名者自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黑白)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简章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予以报名。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参加笔试人数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相应取消或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的规定比例;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于2011年11月20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校区)举行。2011年11月19日下午2:00——5:30在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校区)领取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学科知识。普通高中、初中、职高文化课教师为所报考学科普通高中段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在笔试的当天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应相应取消或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笔试学科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每人说课前备课40分钟,说课10分钟。说课内容为我县高中二年级春期现行教材(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须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设在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校区)举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学科知识成绩+面试成绩
七、签订意向协议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意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若最后一个岗位录用时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八、复审及体检
(一)复审
与学校签订意向协议的应届毕业生于2012年7月10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交县人社局,个人(含往届生)档案邮寄到垫江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委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递补。
(二)体检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事业单位公招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不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7天。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工作单位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汇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本简章由垫江县人社局和垫江县教委负责解释。
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