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益性岗公告
为解决我区幼儿园师资需求,受东丽区教育局委托,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东丽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东丽区幼儿教师公益性岗人员9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东丽区常住户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原始中专(含职业高中)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4、男、女均可。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病、无周身性皮肤病或其他不适于幼教工作的疾病;无纹身或严重烟烫;双眼裸视之和在0.6以上,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
6、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既往及现实无违法违纪问题,无治安拘留以上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邪教组织及活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由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丽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查询
2013年11月5日起可通过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东丽人才网(www.tjdlrc.com)和区、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发放均在东丽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进行。招聘的资格审核采取两级审核办法。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并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复审由考务委员会负责。
报考人员须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及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2日—2013年11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报名及缴费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地址:东丽区荣成路11号)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及缴费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和幼教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1.5比例时,由考务委员会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东丽人才网、东丽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天津市滨海就业培训基地(东丽区驯海路原信号厂中学)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1月25日
2、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东丽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领取面试准考证及缴费时间:11月25日、26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上午8:00-12:00
面试地点:天津市滨海就业培训基地(东丽区驯海路原信号厂中学)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体检由东丽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幼儿教师岗位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东丽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幼教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东丽人才网(www.tjdlrc.com)和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由于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中,因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经考务委员会批准后,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天津市天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东丽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工作。聘用后一年内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如本年度公益岗位出现空缺,依据此次岗位考试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补充。
五、待遇与保障
聘用的公益性岗人员工资标准参照先前标准执行,由天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24396653 84375715
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丽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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