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赴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北华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招聘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区部分学校教师紧缺问题,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赴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北华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92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阶段须为师范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身心健康,无残疾、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赴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北华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和相关学科的专家评委组成招聘小组,赴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北华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采取召开供需见面会、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签约、体检等方式进行,区纪检委全程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于2013年9月30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天津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 及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具体事宜见《网上报名须知》。
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8:00-11月1日16:00。
审核时间:2013年10月28日8:00-11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10月28日8:00-11月3日10:00。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考点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考务费45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免交报名考务费(报名时均先交费,如为减免人员,请于原件复审时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点办理退费手续)。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3年11月4日9:00到15: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6日8:00至11月12日18:00。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幼儿园教师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幼儿园教师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通知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所报考点进行资格复审:
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学校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1份)。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还要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地点:
①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处(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综合楼五楼)
②吉林北华大学考点:北华大学就业工作处(北华大学东校区院系办公楼负一层)
③河北师范大学考点: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处(河北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形式一并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进入考察人员的现实表现,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考察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考察。
(七)签订就业协议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待统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体检
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九)聘用。体检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或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2-26390668、022-86815819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附件:
2、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赴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北华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招聘教师计划表.rar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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