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非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户口。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3年1月30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和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7日8:00至2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2月17日8:00至2月22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不能开考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3年2月25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相关内容见和要求详见《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3月6日9:00至3月9日16:00。
笔试时间:2013年3月10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学科专业知识》
13:30~16:00《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3年3月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具体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分为说课与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级专业机构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包括验证和政审。验证由市级专业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主要对考生出具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进行真实性检验,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担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政审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和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聘用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7392297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7393715
电话受理时间:8:00-17:00
中共西青区委组织部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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