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300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岗位
县三中20名(语文、数学、英语各2名,物理、化学各1名,思品、历史、地理、生物各3名);
乡镇初中20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各4名);
乡镇小学260名(语文、数学各40名,英语60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各3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户籍:乡镇小学教师招聘玉田籍毕业生;初中教师面向社会招聘。
2.思想政治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历:初中招聘的教师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小学招聘的教师为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受过行政处分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院一楼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进行电子摄像,不得代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信、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4.填报志愿:实行定向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与申报专业一致。若所学专业在招考专业中未涉及到的,可自主选择应聘专业。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初中、小学不得兼报)。报名时同时填报四个岗位分配志愿。报名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报岗位信息。
四、招聘办法、程序
1.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人员报考和聘用资格。
2.素质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对应聘人员进行素质考核。
(1)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7日(周日)上午9:30-11:30,地点为玉田三中。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11月14日至1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玉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院一楼人才交流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所申报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①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测试内容为国家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②专业知识(占80分):参考人员按所报专业参加本专业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各专业初、高中教材内容及英语(申报英语专业除外)和写作(申报语文专业除外),英语占10分,写作占20分。
笔试成绩可于11月20日通过玉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
(2)面试。依据各专业招聘名额与参考人数按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20日通过玉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人员还要参加技能测试)。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3、24日(周六、周日)7:00-17:30。23日试讲,地点在玉田三中;24日技能测试,地点在玉田一中。试讲、技能测试早7:00抽签、注到(具体安排请于23日前登陆玉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①试讲。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课程,试讲范围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试讲时间10分钟,要求使用普通话。试讲题目抽签确定,试讲前每人准备40分钟。试讲结束由评委赋分,满分100分。评委赋整数分,计算每人试讲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每组每10人公布一次试讲成绩。
②技能测试。音乐技能测试内容为弹唱(60分)、自选项(在声乐、器乐、舞蹈中任选2项,各占20分,共40分);体育测试内容共5项,具体为:跳远(男为挺身式跳远,女为蹲踞式跳远)、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掷实心球、技巧(垫上)、篮球—三步上篮、拳术一套(8-12个动作)。每项成绩各20分,共100分;美术技能测试内容为素描、国画任选一项(100分);信息技术技能测试内容为编程、网页制作、OFFICE实际操作(100分)。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核算方法为:
①初中应聘人员本组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小学按学科分组(2或3组)试讲,试讲成绩需进行平衡。即:每位应聘人员的小组试讲成绩乘以学科权重系数,结果为其最终试讲成绩。学科权重系数=同学科试讲成绩总平均分/本组试讲成绩平均分。
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面试成绩包括试讲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
每位应聘人员的素质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之和。
素质考核成绩于11月26日在玉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
3.确定体检人员。依据各专业招聘数额1:1的比例,按考生素质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同被考察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有关人员座谈、与被考察对象座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成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6.聘用。经考核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参考个人志愿按照应聘人员考核、考察情况择优聘用,由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人事部门备案。
7.岗前培训。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8.上岗。聘用人员按照县教育局安排的岗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上岗。
五、聘用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编制,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聘用期间享受县内同等正式教师待遇,并纳入县财政预算。拟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调动。以后每三年考核一次,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因填写有误影响报考和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被聘用人员要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到指定学校报到,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被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从参加招聘人员中按素质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4.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玉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的报考顺序号、《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时间以及素质考核成绩等重要信息。
5.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5-6112547。
七、相关事宜由玉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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