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棣县教师队伍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为满足县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全县乡镇(街道)及鲁北实验学校在职教师中为城区县直学校遴选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任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学科(具体岗位见附表)
附表:2013年无棣县直学校遴选在职教师学科学段及人数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体育 |
合计 |
县直初中 |
2 |
1 |
2 |
2 |
1 |
8 |
县直小学 |
2 |
1 |
1 |
|
|
4 |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报考人员必须是无棣县教育系统在职在岗的一线教学教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取得本科以上学历者。
报考职位必须与现任教学段学科或本科专业一致,其中报考英语学科必须与本科专业一致;自2011年9月以来,4个学期平均综合考评排名不得低于本校教学人员综合考评排名的前70%者。受党纪、政纪等处分未解除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3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无棣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3、笔试考务费40元;
4、《2013年无棣县直学校遴选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由“无棣县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
5、已婚人员须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体检
各学科笔试时间、内容,面试时间、方式,分值、体检及其它事项详见《201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与其同一学科要求一致。
四、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所报考学科学段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安置,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对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上岗后由县教育局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其他
1、招聘工作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否则按报名人数的50%确定职位人数;报名人数为1人的,进入体检范围的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确定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按是否进行技能测试分两类)。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有关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教师遴选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违法违纪等重大错误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遴选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及时浏览“无棣教育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5、本《简章》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无棣县人社局0543—6780099
无棣县教育局0543—6337589
监督电话:
无棣县监察局0543--6781085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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