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满足中小学校对部分紧缺教师的需求,根据县府研究意见,今年拟招聘部分急需专任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不招聘的学科按大文、大理(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专科学历者只能参加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招聘。参加高中教师招聘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报考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四)参加幼儿教师招聘人员:1、学前教育专业国家计划内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非学前教育专业国家计划内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现从事幼教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毕业生(现工作单位出证明,证明不实者取消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的教师招聘)。
(五)中专、专科、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须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参加高中教师招聘者为山东省户籍;参加初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者本科及以上学历为滨州市户籍,专科及以下学历为邹平县户籍。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人数及学科分布:
今年拟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共计110人。具体分布是:
(一)高中20人,其中政治2人、数学4人、物理1人、化学3人、历史4人、地理3人、生物3人。
(二)初中、小学教师75人,其中政治2人、语文18人、数学16人、英语9人、地理2人、历史2人、生物2人、物理2人、化学2人、计算机3人、音乐5人、美术4人、体育7人、特教1人。
(三)幼儿教师15人。
三、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查
凡符合条件者可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毕业证(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县人才市场证明,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选聘教师考试、讲课证,100元报名费,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8月4日-8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发〔2009〕16号)文件精神,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报名费。
初中小学招聘10人及以上的学科,报考人数须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招聘10人以下学科,报考人数须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高中报考人数须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否则相应调整聘用计划。
(二)考试
凡参与招聘者首先进行专业知识考试。考试范围是所报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等教育理论。教育理论考试以考察教师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侧重点。外地出题、监考、阅卷。
考试时间:2012年8月11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由我省实施在滨州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邹平生源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
(三)讲课评课
根据考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讲课人选。讲课采用评委打分办法,由有关学科专家组成听课评课小组,按照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四)考察考核
对所有报考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通过查阅档案、到相关单位调查了解等形式,对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习成绩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核实。考察考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准在邹平参加事业单位选聘。凡有处分且在处分期的不予聘用;其处分期虽满,但属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考试、讲课成绩,凡达到录取资格线者,在聘用、上岗前一律按认定教师资格的标准,按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查一次,仍不合格的,按相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考试、讲课分别按0.6和0.4的权重计算总分。总分不足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按需求情况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总分相同者,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按照学校需求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分管领导和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其他
本次教师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邹平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2.选聘教师考试、讲课证
邹平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