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00人,其中,初中100人,小学100人,现制定如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伊川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为人师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持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专科、本科学历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职位及专业计划
1、初中教师职位100人:语文10人、数学18人、英语20人、政治4人、历史2人、生物2人、地理2人、物理10人、化学10人、信息技术4人、体育6人、美术6人、音乐6人。
2、小学教师职位100人:语文20人、数学20人、英语20人、体育10人、美术10人、音乐10人、信息技术10人。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8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伊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伊川县城豫港大道与酒城北路交叉口)。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4、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1、所有考生按要求到达指定报名点,现场进行报名;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专业须与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相一致;
3、从伊川教育网自行下载并用黑色水性笔填写《2013年伊川县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并对考生现场进行数码照相和指纹采集;
5、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确定加分及免笔试对象
1、加分及免笔试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截止时间:2013年8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
(2)服务伊川的大学生村干部兼职农村学校教学工作2年以上考核合格,本人承诺继续在农村任教,可申请免于笔试,笔试成绩按当次考试相应学科笔试卷面成绩的最高得分计算;也可申请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加10分,但不再享受免笔试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