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以及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县直学校岗位
1、滨州市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所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必须具有学位证和报考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职业中专岗位的人员可为非师范类毕业生(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二)农村学校岗位
1、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且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
2、无棣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以上学历且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
3、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类专业必须与毕业证所学专业一致;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应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一致或相近。
(三)学前教育岗位
1、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为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学历为无棣县户籍;
2、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者;
3、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且所学为音乐、美术、舞蹈、表演、艺术类专业者;
4、已与幼儿园、教育局共同签定人事代理在我县从事幼教工作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5、目前在无棣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续聘的人员中,所学专业与学前教育相关者。
(四)国家“211工程”高校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允许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计划
教育系统共招聘教师112名,其中县直学校招聘30名,农村学校招聘60名,学前教育招聘22名。招聘岗位见附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无棣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个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报告(由学历查询网站自行下载)和《2012年无棣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由“无棣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各1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交纳笔试考务费80元。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免交考务费。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8月23日上午8:30-11: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随时取消资格。
由我省实施在无棣县服务或无棣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招聘条件的无棣籍退役大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士兵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外,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区)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要出具退伍证。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持以上材料到报名现场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1:2比例要求,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所有考生都应参加所报学科的文化课考试。
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教材(职专专业课为中专教材;学前教育为高校学前教育专科教材;)为主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满分20分);总分12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按照各学段各学科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交纳面试费70元。
面试内容:
(1)所有学科都进行说课(100分):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一年级现行必修教材(其中职专:车辆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参考相近学科、学前教育为幼儿园大班现行教材),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说课时间为10分钟。
(2)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者加试技能测试。音、体、美、学前教育专业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100分):音乐按器乐和声乐(各50分),由参试者自选一种乐器演奏并清唱一首歌曲,除钢琴外乐器自备;体育基本素质测试,包括百米跑34分、掷铅球33分(男女铅球重量不同)、立定跳远33分,注重动作要领,时间或距离不计、仅作参考;美术技能测试项目为水粉(100分),工具材料自备,现场作画;学前教育分简笔画(50分)、视唱或现场编舞(50分)两项。以上测试由外地专家评审小组随机出题目、制定评分标准并进行现场评审计分。
笔试、加分、说课、技能测试各项成绩在县教育局公示栏、无棣县教育信息网、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加分、面试成绩之和(部分学科累加专业技能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对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到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拟参加体检人员需在体检前1天提交个人档案。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
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委托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本简章由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781068
无棣县教育局 6337589
附件: 无棣县招聘教师报名表
2012年无棣县招聘教师学科学段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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