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全县拟招聘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43人
1、县直高中及省级规范化学校教师45人
语文9人、数学7人、英语4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5人、历史3人、地理5人、信息技术1人、政治4人、体育1人。
2、初中教师49人
语文9人、数学4人、英语5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4人、历史2人、地理2人、信息技术2人、政治2人、音乐4人、体育3人、美术4人。
3、小学教师30人
语文11人、数学6人、英语6人、物理2人、政治1人、音乐1人、体育2人、美术1人。
4、幼儿园教师19人。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滨州市户籍(报考高中岗位的为山东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惠民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非师类专科)的毕业生;我省招募在惠民县服务或生源地为惠民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县直高中岗位需具有直本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小学岗位者,县直初中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它岗位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3+2专科只能报考乡镇小学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者须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8月17日18点。
报名地点:惠民县教育局人事科。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档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学信网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5张和笔试考务费80元。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填报报考岗位(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的一个学科,不得兼报,并填写《2012年惠民县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请自行到惠民县教育信息网上下载打印)。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有效期一年)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并免收本次招考除体检外的费用。
我省招募在惠民县服务或生源地为惠民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3年内),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服务期满证书》、县(区)人社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生源地为惠民县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须出具县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惠民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应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档案。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咨询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报名时未提供有关材料者不予加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根据其专业条件和本人意愿,对其报考岗位作相应调整;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高中岗位和初中小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中现行相应学科教材;学前教育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和学前教育法规。
2、笔试的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2年8月21日进行,考生于8月20日8:30—11:30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二)面试(说课),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事宜在惠民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务费70元。
2、面试内容
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的面试包括现场面试和说课两部分,现场面试占2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基本能力),说课占80分,时间为10分钟。
学前教育岗位包括说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说课40分、技能测试60分。技能测试内容为简笔画和视唱(或现场编舞),简笔画为30分(自带画板及用品),视唱或现场编舞(二选一)为30分。说课、视唱和现场编舞测试时间共计10分钟,简笔画为20分钟。
独立备课时间为40分钟。
3、说课教材
高中岗位使用高中现行教材;初中小学岗位使用初中现行教材;学前教育岗位使用幼儿园大班现行教材。
(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果出现并列情况时可进一步精确小数位数,直至能排出先后名次,如若还不能排出先后顺序可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考试总成绩在惠民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岗位学科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滨州市惠民县教育信息网公示。被考察人员必须在本公示期内,将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教育部学历认证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和毕业生档案以及加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交惠民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交者按自动放弃考察、聘用资格处理。
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实际水平等,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
根据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民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工作单位的确定
同一岗位相同学科,按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选择工作单位。
七、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后,统一安置上岗,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县编委办公室审批列入正式教师编制,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咨询电话
惠民县教育局:0543-5351640
惠民县人保局:0543-5337091
监督电话:惠民县监察局0543-5320218
九、本简章由惠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012年惠民县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doc
惠民县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