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解决学科急需,改善队伍结构,吸引高端人才,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80人,其中,A类普通高中教师20人,B类中小学教师136人,C类幼儿教师20人,D类中小学教师4人。详见《肥城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
(三)报考A类人员须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在肥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登记的肥城市生源毕业生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也可同时兼报B类。
报考B类、C类、D类人员须在肥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登记的肥城市生源毕业生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在肥城市工作,且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B、D类人员专科学历的只能选取小学职位。
报考D类人员,须为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人员)报考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2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在我市服务、目前在岗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肥城市生源。符合报考D类的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兼报A类;其他学历的,也可放弃D类,报考其他类别。
(四)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五)本、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含辞退人员);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作弊行为,处于停考期内的;
6、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A类人员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说课、审查档案与考核、体检、公示、选岗、聘用的程序和方法进行;B、C、D类人员除以上环节外,增加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具体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2:00
报名网址:肥城教育局网站(http://www.fcjyj.gov.cn/)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报名人员登录肥城教育局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按招聘范围条件分类填报相应学科,按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的原则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学科。报名人员在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招聘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结束后,若A类学科报名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2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调至B类相应学科;若B类学科和D类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增加到C类职位,届时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后,在规定时间登录网站查询结果。通过初审的,于8月17日16时前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下载打印《2013年肥城市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供说课前资格审查时使用,A类人员同时下载打印《2013年肥城市教师招聘A类人员说课证》。B、C、D类人员8月19日18:00—8月21日12: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3年肥城市教师招聘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每科40元,共三科,合计12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肥城市民政局颁发的低保证、城市特困职工家庭考生凭市总工会颁发的《肥城市特困职工证》、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凭山东省人事厅或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就业服务卡》,在证件有效期内可减免笔试、说课考务费。该类人员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8月16日下午16:00前持个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资料,到市教育局政工科(肥城市文化路004号)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的,查实后取消其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肥城市事业人员公开招聘。
(二)笔试。经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报考学科的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8月22日上午8:30—11:00;地点在新城设置,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2、笔试内容。B类人员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高中教材,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其中,高中教材内容占70%(音、体、美、计算机含相关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内容占30%;C类人员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应用能力内容,其中,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内容占70%,幼儿教育教学应用能力(含教法)占30%;D类人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和教法等内容。
3、笔试监考。监考人员异地聘请,考场全程录像监控。
4、笔试成绩及说课人员确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B类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类别学科,C、D类人员按类别,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1:2比例确定说课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学科,按实有人数确定说课人员。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A类人员于8月24日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及复印件,说课证以及《2013年肥城市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到市教师进修学校(肥城市长山街012号)进行资格审查。B、C、D类人员在笔试成绩和入围说课分数线确定后,按教育局网站公布的资格审查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报考人员须出具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的单位证明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配偶在肥城工作的报考人员,需出具配偶方的单位证明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两部门考核认定并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以上组织、人社两部门考核认定并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取得说课资格人员在说课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说课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类别学科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说课。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A类人员凭说课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面试说课考务费每人70元,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
1、说课程序。说课次序和内容抽签确定。评委异地聘请,说课及统分全程录像监控。说课成绩分上午、下午两段时间公布。
2、说课内容。A类人员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高中现行教材,B类人员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初中现行教材;C类人员说课内容为幼儿园大班现行教材;D类人员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教育理论素养、教学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说课课题由评委现场命制。
3、说课成绩及体检考核人员确定。说课成绩满分100分。A类人员单独依据说课成绩,B、C、D类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按1:1的比例按类别(A、B、C、D)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笔试成绩、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聘用分数线,在肥城教育局网站公布。
如果同一类别(A、B、C、D)招聘学科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A类按第一特困生、第二获得荣誉的级别和数量顺序确定;B、C、D类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第一特困生、第二获得荣誉的级别和数量顺序确定。前述仍不能确定的,进行第二轮面试,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确定人选。
(五)审查档案与考核。对确定的体检人员调档审查和考核,若发现提供材料与档案不符或有违法记录的,取消体检资格,今后不得参加我市事业人员招聘。产生的空缺,根据总成绩按类别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统一组织审档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体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合格标准。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按类别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肥城教育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选岗。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类别及报考学科和需求岗位,依据进入体检环节时的排列名次,分别选择岗位。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九)聘用。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规定,选岗后,由教育局推荐到选岗单位聘用,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市编办办理编制手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整个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肥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和培训班。
本《简章》由肥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3210210、3212507
肥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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