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优秀教师团队,现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制定连云区中小学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正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享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所有报名者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可报考,但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连云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2323873
4.报名费:100元/人。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直接参加面试。
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连云区人社局会同市人社局共同协商确定是否开考。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lyedu.lyge.cn)进行公布。
2.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遇同分需加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
体检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核
由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等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lyedu.lyge.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提出。电话:0518-81888063(区纪委执法室)、82237356(区教育局监察室)、81888185(区人社局纪检组)。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连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连云区教育局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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