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教育工作者简章
为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水平,提升教育系统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教育工作者(列教育系统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已参加2013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的适龄未婚男青年,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政治条件符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3、体格条件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11修订版);
4、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须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本人户口须在泰安市直或泰山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3人(泰安六中、东岳中学、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各1人)。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8月11日至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泰山区人民武装部一楼大厅(东岳大街东段、岱银集团西邻)
报名时首先对报考人员进行目测初检,目测通过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泰山区公开招聘教育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泰山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n下载),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另交同底版照片3张,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原件复印件以及户口本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格检查
初审合格人员,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体格检查。
(三)笔试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试题异地命制。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点在泰城设置。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政审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确定进入政审范围人员,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学历也相同,则按年龄从小到大顺序确定。
政审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中的有关审查程序进行。不按规定参加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相关手续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选择聘用单位,由相关部门与其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有关信息,在报名点及泰山人事人才网公布。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9600818
区教育局:6368519
监督电话:区纪委:6262276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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