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且以此学历报考(含根据聊人字[2006]17号文件规定培养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高校毕业生报考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
(四)高唐籍或高唐生源,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高唐籍指籍贯为高唐或具有高唐常住户口(外地籍人员必须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高唐常住户口);夫妻中一方具有高唐常住户口的,另一方为外地籍的可以报考。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六)报考相关规定:
1、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消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专升本)及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一)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编制内),招聘计划共52名,可以报考的人员分三类:
第一类:招聘计划35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第二类:专项岗位7名,报考人员为山东省统一招募的高唐籍或高唐生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选派到我县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指2009、2010、2011年招募、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省选大学生村官)。此专项岗位其他考生不得报考。
第三类:专项岗位10名,报考人员为退役后3年内参加招聘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此专项岗位其他考生不得报考。
(二)县直编制外岗位(人事代理),招聘计划33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社区岗位(人事代理),招聘计划65名,其中为普通考生设置岗位52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专项岗位3名,分配到3个街道办事处各1名;为退役后3年内参加招聘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设专项岗位10名,分配到开发区、9个镇各1名。专项岗位其他考生不得报考。
(四)卫生技术岗位(人事代理),招聘计划27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五)教师岗位(人事代理),招聘计划150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不限专业和教师资格证类别但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岗位不限专业但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和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报考学科相符。
以上招聘计划中,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专项岗位10名(县直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7名,社区岗位3名),为退役后3年内参加招聘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设置专项岗位20名(县直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10名,社区岗位10名),考生报考时均不报到具体岗位,在录取阶段,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录用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后3年内参加招聘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已享受加分或专项岗位政策就业的,不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学前教育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1.5倍,其它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2倍的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核减的计划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调剂到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各岗位录用计划及有关要求,见《高唐县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高唐县2013年招聘岗位专业目录》(附件2)和《报考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岗位回避规定》(附件3)。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1日0:00—14日17:00。
(二)报名办法
报名网站: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j.gaotang.cn/)。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单色背景电子照片,不大于20k),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可辨(报名登记表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首次提交报考信息后24小时内多次登录填写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首次提交报考信息24小时后系统自动通过,之后无法进行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笔试前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要求考生认真阅读并理解本简章及附件规定条款,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与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相符。考生用以报名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开招聘,并将违规记录,存入考生个人档案。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凡因未认真阅读并理解简章、附件及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造成的报考失误,责任自负。考生选好岗位后要及时报名,以防在报名后期因报名、查询量过大出现网络拥堵,失去报名机会。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考生首次提交报考信息24小时后至8月16日8:00。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高唐县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8月19日—20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并同意签订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孤儿和农村特困家庭大学生,缴费成功后,于8月16日17: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政务办公楼752房间办理退还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孤儿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和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卫生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100分);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教育理论基础知识(100分);
其他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和综合写作(100分),笔试后,按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折算做为笔试成绩。
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专项岗位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其档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计入考生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按照笔试成绩和各岗位核定后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证件材料在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提交的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凡因未及时提交证件材料,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结束后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考生教师资格证是否符合报考教师岗位条件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核、认定。
考生档案和报到证是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考生须提前查找本人档案、报到证存放地点,以便及时提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须先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
六、面试
教师岗位以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学前教育岗位另加才艺展示),其他岗位以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费每人50元。
报考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七、体检
报考教师岗位的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参照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部门根据体检科目确定并收取,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八、政审
政审办法在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提交的政审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九、录取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报考岗位的要求,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为稳定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录用到教学和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定至少三年的聘用合同。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县人事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招录单位和录取人员按规定签订相关合同。录取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工作岗位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十、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中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招聘过程中涉及与考生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一、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发布,考生要随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十二、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前凡与本简章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简章规定为准。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3901210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3950376
高唐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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