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莘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教育、卫生系统招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考数量及岗位
这次共招聘教师岗位69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110人(工资由单位自筹),具体为:
莘县一中(20人)
语文4人,数学5人,英语5人,历史1人,生物1人,政治1人,物理1人,化学1人,信息技术1人。
莘县实验高中(20人)
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美术(书法方向)1人。
莘州中学(20人)
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3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1人,地理2人,信息技术1人。
莘县二中(城区)(9人)
物理1人,化学2人,生物2人,历史2人,地理1人,音乐1人。
莘县人民医院(18人)
临床3人,麻醉2人,护理7人,影像4人,药剂1人,医疗器械维修1人。
中日友好医院(12人)
临床11人,麻醉1人。
莘县二院(50人)
临床29人,麻醉1人,护理12人,影像2人,检验2人,中医1人,药剂2人,预防1人。
莘县三院(30人)
临床20人,麻醉1人,护理4人,影像2人,口腔1人,中医1人,预防1人。
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录取人数;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报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调整至其他招考岗位。
二、招考对象
具有莘县常住户口(截止至简章发布之日),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毕业生;或高考前为莘县户口且生源地为莘县,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毕业生。在莘县服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不受莘县常住户口的限制。以上人员凡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卫生事业。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县医院、县中日友好医院岗位的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相应的岗位要求;报考县二院、县三院职位的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相应的岗位要求。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5、在职人员不属报考范围。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此次公开招考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4日06:00—16日18:00
查询时间:2011年9月14日12:00—17日12:00
报名网址:莘县人事信息网(www.sxrsj.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职位。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应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考人员,要于2011年9月14日12:00—17日12:00登陆莘县人事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莘县公开招考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9月21日—22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发放低保金存折(原件、复印件)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于2011年9月17日(8:00—12:00;14:00—18:00)到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统一加1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9月16日(8:00-12:00;14:00-18: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莘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在网上缴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加分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方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9月25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内容为拟任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确定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单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莘县人事信息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接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及时登陆莘县人事信息网查询)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考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1年莘县公开招考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报到证或报到后由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服务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届时在莘县人事信息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现场抽取该学科高中一课;卫生技术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考官全部异地聘任,面试人员现场抽题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每晌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单位、分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核体检。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编办开具《增加工作人员通知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派遣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转入人才市场重新就业。
七、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执行。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简章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莘县县委组织部:7321346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321297
监督电话:
莘县监察局:7321651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