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我县教育及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在我县支教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没有教师资格证书者,只可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
(六)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日9:00-8月5日17:3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2日12:00-8月6日17:30
缴费时间:2013年8月2日12:00-8月6日17:30
报名网址:莘县人事信息网(www.sxrsj.gov.cn)
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sx.gov.cn)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8月9日9:00—10日24: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发放低保金存折(原件、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于2013年8月6日(8:00—12:00)到莘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笔试成绩加10分。根据聊发〔2011〕18号文件规定:“在本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自2012年起,退役后3年内参加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初审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2013年8月6日(8:00—12: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莘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人社(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要提供《退伍证》、《入伍通知书》及县武装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分人员名单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实施加分。
报名结束后,教师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2,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1.5的,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调整到其他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2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笔试内容为拟任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确定后,根据笔试成绩,教师岗位按1:2,卫生技术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及时登录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报到后由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服务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人事档案等。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身份证、毕业证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届时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卫生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单位、分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考生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核。
六、公示、聘用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应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转入人才市场重新就业。
七、其他事项
1、考试总成绩公布后,在公示期内,因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按规定进行递补。公示期满,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再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执行。
3、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莘县县委组织部:7321346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321297
监督电话:
莘县监察局:7321651
附件1: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rar
附件2: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须知.rar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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