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5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组成。
二、招聘原则及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其中综合类职位26名,教育类职位10名,卫生计生类职位1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万山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相关说明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截止2013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计划外生育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五、发布公告
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1日。
2、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将予以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
5、报名及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
6、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单位派员进驻现场报名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负责具体报名事宜。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填写《铜仁市万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表》,交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生凭用人单位已签署意见的报名资料到资格审查处接受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3、缴费完毕后,考生须将报名资料交回用人单位。只有将报名资料交回用人单位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并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凡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8月16日。准考证发放地点: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