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原铜仁地区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铜地人字[2007]06号)文件要求,2012年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聘具体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组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 、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根据区各有关事业单位上报的招聘计划,经区委、政府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招聘工作人员74名(其中工勤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万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区生源(参加中考、高考时是现万山区所辖户籍)或本区户籍(2011年5月31日前在万山区登记入户)的大中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职工未就业的毕业生。
3、非万山户籍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毕业生,“211工程”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4、在本区范围内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到村任职”及“事业单位见习”人员。
5、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工勤人员。
6、个别专业属紧缺专业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也可面向全市或全省招考。有关专业招聘职位的招考范围,见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报考年龄要求: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龄10年以上或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卫生系统职位具有执业资格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五、发布招聘公告
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各乡镇、街道及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
六、报名
(一)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 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考所需材料:报名持毕业证、报到证(仅要求全日制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彩色1寸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到村任职”、“事业单位见习”人员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共青团)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
名者,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对该职位计划予以取消。
5、报名及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
(二)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到报名处领取《万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报考人员凭用人单位已签署意见的报名表到资格审查处接受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万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凡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考生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