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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市直教育系统2013年新增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时间:2013-5-20 9:50:03 点击:

市直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市组通〔2012〕7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市直教育系统2013年新增人员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市直教育系统共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其中:铜仁一中11名、市民族中学4名、市实验中学5名、铜仁电大3名、市特殊教育学校4名、市实验小学7名、市实验幼儿园6名、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名、学院附中29名。具体职位详见《铜仁市市直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生源或本市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在铜仁登记入户、下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在铜仁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含贵阳医学院铜仁教学点)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市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

4.部分职位面向社会和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经历的人员招聘。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3年6月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五、发布招聘公告

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教育网》(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教育网》网址分别为:www.tongren.gov.cn,www.gztr.lss.gov.cn,www.tredu.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2013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名。交本人近一个月内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毕业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需要证明是本市生源和本市户籍的考生还需带户口簿)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③“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的职位,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附报考人员的工作简历,其中,经我市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或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招聘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人员,须持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证明;经人社部门进行了用工备案的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须持当地人社部门开具的用工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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