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科学配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和实行聘用制管理原则。
3、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数和岗位
招聘职数90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比例应达到3:1,如达不到比例,由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
三、招聘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
1、本县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考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其中:中专学历人员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在石阡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不限户籍。
3、忠诚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2、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考所需材料:报名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还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项目办或引导办(团县委)同意报考证明。持户口簿报名的考生,参考时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入场考试。
5、报名资格由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
6、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及电话。通知时,如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准考证发放地点:报名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款收据领取)。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为闭卷笔试,由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实行百分制。
(二)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幼儿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
(三)考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
(四)总成绩折算:《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幼儿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招聘职数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若进行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比例达不到3:1开考的,进入体检人员在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招聘职数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若进行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文件执行。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一)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至今尚未撤销的人员;
3、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
4、无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全的人员;
5、擅自涂改或伪造相关证件的人员;
6、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或经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二)考核方式:以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为主(注:个人档案于考核前交到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如出现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者,根据提供的岗位,由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岗位。
(三)根据拟聘用人员所选定岗位,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二份)、《编制审批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四)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或脱产进修。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其他
1、本《实施方案》由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布。网站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未尽事宜由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信息发布途径
①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
②石阡县人社局网(http://wwww.spxrsj.gov.cn)
③石阡县教育网(http://wwww.gzsqedu.cn)
咨询电话:0856—7652691(贵州省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6—7621381(贵州省石阡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6—7651192(贵州省石阡县监察局)
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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